警察設局殺人被判死緩,大鬧法庭喊冤悲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備受關注的該市一民警設局故意殺人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才坤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我肯定是要上訴的。” 昨日出庭聽判的李才坤說,他從頭到尾都在以各種方法表示不滿和抵抗。從法警押送他進入法庭前,他故意放慢腳步面對媒體鏡頭,將所穿衣服撩起,露出里面穿的一件內衣,上面用筆寫了大大的“冤”和“悲”兩個字,并在旁邊密密麻麻地寫滿了喊冤的小字。
對聯印刷廠:www.mstibchina.com 13854061613
|